在第三十七个教师节来临之际,学校工会积极响应全校“赓续百年初心,担当育人使命”教师节“三走进”系列活动,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,将“学党史、提质量”有效落实,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维护教职工权益,提升教职工幸福感,营造和谐校园氛围。校工会为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医疗互助活动,目前,我校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已实现全员参加贵州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。
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职工在享受社会基本保险待遇的基础上,通过参加工会实施的职工互助活动,由工会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办事机构核实支付互助金,最大限度地减轻职工因患大病、意外伤害等情况产生的经济负担,特别是缓解职工因患重特大疾病而造成的生活困难。比如:因病住院的教职工,在出具相关住院证明(疾病证明书、出院记录、诊断证明书等)并完成相关填报手续后,可以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,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(最高不超过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%)的70%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。
工会将进一步规范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,落实监督职责,将职工互助保障事业打造成党政放心、职工满意的工会职工医疗互助特色品牌。
有符合医疗互助条件的教职工可以上报工会,详情请查阅附件3或到工会咨询。